各單位:
《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公安部令第28號)已經2010年7月3日教育部第20次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,并經公安部同意,自2010年8月9日起施行,請各相關單位認真學習,并貫徹實施。